各二级学院、体育部,各部门:
根据常州市教育局、常州市总工会《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九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》(附件1)精神,为做好我校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推荐范围
学校教学岗位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的在职教师(学校领导及非校事业单位人员不参加推荐)。已获得全国、省、市“师德标兵”、“师德模范”等有关师德方面荣誉称号者,本次不再申报。
二、推荐人数
各二级单位可推荐候选人不超过1名。
三、推荐条件
(一)基本条件
1.忠诚党的育事业,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,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,爱国守法、依法履职,在教育教学实践中成绩优异,争做“四有”好教师。
2.具有优秀的职业素养、坚实的基础理论、精湛的职业技能和丰富的专业知识,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水平高,积极推行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,积极探索教育教学规律,善于积累教学经验,不断提升自身素质,教学成绩显著,在本职岗位上有突出业绩,得到广大师生认可。在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竞赛中获得过较高奖项的。
3.具有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。以身立教,为人师表,关心、爱护每一位学生,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和价值观,教学方法科学,平等对待学生,尊重学生个性,理解学生情感。坚持面向全体学生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班主任工作等成绩突出,爱生事迹感人生动。
4.团结协作,乐于助人,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,认真做好传、帮、带工作。维护集体荣誉,为和谐校园建设贡献力量。
5.为人师表,作风正派,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,无师德失范行为,有高尚的人格魅力,在师生中威信较高,受到广泛好评。
四、推荐程序
1.个人申报、二级单位推荐
申报人员对照条件,填写《常州市第九届师德标兵候选人推荐表》(附件2),并提供佐证材料,报送到所在二级单位;二级单位严格对照条件,遴选教学成绩突出人员,于5月25日下班前将推荐表(一式三份)、2000字事迹材料、常州工学院“常州市师德标兵”评选推荐表(附件3)一并报送人事处师资科(辽河路校区行政管理中心406)。联系人:李越,电话:88510065。邮箱:liyue@czu.cn。
2.学校评选、推荐
学校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,并严格对照条件,择优推荐。
附件:
1.关于开展常州市第九届师德标兵评选的通知(无印章,与正文内容一致).pdf
党委教师工作部/人事处 校工会
2022年5月18日